專利:一種煎荷包蛋的方法

一個從未下廚的人來找我。
「我剛發表了一篇專利,主題是『一種煎荷包蛋的方法』,內容大概是這樣的『
1. 將油倒入鍋中
2. 將蛋白部分置入鍋中
3. 將蛋黃部分置於蛋白上方正中央
4. 開火加熱,使整個蛋呈現凝結狀態
』。既然你是專業廚師,能不能實際把蛋煎出來,然後我們就能一起發表論文?」

也許是被「愛迪生發明電燈」之類的故事養成了錯誤的印象,認為一定要發明出什麼東西,才能夠申請專利。並不是。至少中華民國專利不是。有專利不代表有成品,也不代表其中技術真的可行或有意義。

有些專利就只是「我覺得可以這麼做」,然後寫出一篇自圓其說、頭頭是道的描述,就發了專利。然而看在專家眼裡,那些專利內容可能是匪夷所思、多此一舉的,也並無技術的創新性。

專利有分成不同類型。一般來說,「發明專利」會受到比「新型專利」更嚴格完整的審查,也更有機會轉成商業產品,這也就是我們傳統所想像的專利。(但近期遇到幾位來找我煎荷包蛋的,拿的都是發明專利)

專利和學術論文中的科技前沿,其實是相當脫節的,還是要互相比對才能得知事情全貌。

那為什麼要發專利?
因為專利是一種KPI。且相較於學術論文,專利是這個業界較少人踏足的處女地。

「幫我煎出荷包蛋,然後我們就能一起發論文?」
「唔…我看這技術上真的頗有難度啊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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